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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明确为幼儿过敏原的所有食物进行完全的回避;回避期间要选用可保障幼儿正常生长发育的其他替代食物进行喂养。对过敏原尚不十分明确者,可以短期采用经验性限制食物的方法。在2~4周内让婴幼儿回避常见食物过敏原,如在这段时间内过敏症状消失,可以定期有计划地逐步添加单一食物。
其次采用食物替代品的喂养,如非母乳喂养的牛奶蛋白过敏婴儿,重度过敏者可选用氨基酸配方的婴儿配方粉;中度食物过敏应考虑首选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替代时间3~6个月,然后根据评估情况加以调整。母乳喂养儿母亲可回避牛奶蛋白及奶制品。不建议以其他动物奶来源的奶粉或部分水解蛋白粉配方作为牛奶蛋白过敏患儿的代用品。其他食物过敏鸡蛋、大豆、花生、坚果及海产品等单一过敏者,因其并非幼儿营养素的主要来源,营养成分可由其他食物提供。对于多种食物过敏的幼儿,可选用低过敏原饮食配方,同时应密切观察进食后的反应,以减少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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