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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养育照护关键信息100条--儿童安全照护篇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作者:儿童保健科  来源: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安全照护是为婴幼儿提供干净、安全、对身心健康没有任何危害的照护环境,是保障婴幼儿最佳潜能发展不可分割的要素之一。

l. 保证婴幼儿处于安全的日常生活环境,避免室内吸烟和有毒有害杀虫剂暴露,家具或儿童活动设施牢固无锐角或带有防护包角,所有药品、易碎尖锐、电源或热源食品物品、化学用品或杀虫剂均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安全处。

2. 具有潜在风险的出口均应安装安全护栏(如厨房、楼梯口),婴儿活动场地设有安全围栏;

3. 所有细小的易导致婴幼儿误吞食的物品(如电池、硬币)应妥善放置;婴幼儿日常活动都在照护者的安全视线范围内。

4. 建议婴幼儿单独睡婴儿床,拉上安全护栏;睡眠时尽量仰卧,以减少“婴儿猝死综合征”的风险。

5. 喂养时抱起婴儿,喂养后让婴儿右侧卧位,以避免溢乳后吸入或窒息。

6. 母乳喂养注意乳房清洁和手卫生。挤出的母乳存放至干净的容器或特备的“乳袋”,可以在常温下安全保存3~4h,冰箱冷藏(4℃)存储不超过48h,冷冻(-20℃)保存2~3个月,喂养前用温水加热至40℃左右。

7. 建议使用40℃的温开水配制配方粉,配制好的奶液应立即食用,未喝完的奶液建议尽快丢弃,在空气中静置时间不超过2h。

8. 避免为婴幼儿提供易导致吸入或窒息的食物,如果冻、瓜子等。

9. 保障婴幼儿旅行和户外安全,婴幼儿乘车使用汽车安全座椅,并避免坐在汽车前排,避免将婴幼儿单独留在车内。

10. 户外活动前注意检查安全风险,如活动设备、设施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性,避免在具有意外伤害(如受伤、溺水)潜在风险的场所活动,如车道、车库或车旁、水池边等,做好户外虫咬伤或意外受伤的防护准备。

11. 照护者应敏感了解婴幼儿需求,及时给予适当的回应,使婴幼儿与照护者建立安全的依恋关系,避免任何对婴幼儿的忽视、体罚、虐待、暴力或威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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