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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琅琊区妇计中心于6月27日对琅琊区卫民社区幼儿园进行全面卫生评价。
我中心成立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严格按照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标准,对涉及室内外环境、活动室、教室、寝室、卫生间和盥洗室、食堂、保健室以及人员配备、制度等进行现场查验,对卫民社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现状逐项评分,针对卫生评价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此次卫民社区幼儿园招生前卫生评价“必达项目”全部通过,得分在总分的80%以上,评价结果为“合格”。琅琊区新设立托幼机构取得保健部门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方可向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证”,方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通过开展对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托幼机构的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意识和工作水平,对入托儿童预防疾病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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