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制,选择具有保密工作经验且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妇幼卫生信息及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二、妇幼卫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孕产妇和儿童个人信息和检验信息资料、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信息资料、各类原始数据(表卡)、各类个案资料、信息系统内各类统计数据与报表资料。
三、妇幼卫生信息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布,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类原始数据(表卡)和网络直报用户帐号资料,按涉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设置信息系统帐号权限和审批手续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改密码,禁止无权限人员登录、查看妇幼保健信息,更不得修改内容。
五、使用专用计算机进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安全软件并实时更新,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定时查杀病毒与木马,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外来移动存储设备,必须使用时先查杀病毒与木马确保安全后再使用,确保计算机安全、正常运行。专用计算机必须设置密码并保密,非授权用户不得使用。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采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网络管理员必须做出及时处理。需要报案的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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