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滁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今天是:
有效诊疗票据时间范围
诊疗票据有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包含2015年1月1日)。
二次救助申请的诊疗票据有效时间为得到首次救助金之后。
发票原件的要求
1、必须为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发票。
2、发票原件上要同时盖有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章和财务部门收费的公章。
3、如发票上没有详细的费用明细信息,要另开具对应发票的明细清单(明细清单要盖章)。
发票复印件的要求
如患儿的诊疗费用经过保险机构的报销,发票已经上交到相应的保险机构,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发票的复印件。
1、提供保险机构的报销结算单(盖有保险机构的公章)
2、提供对应结算单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要盖章),结算单的结算金额要与发票复印件的金额相对应
3、如发票上没有详细的费用明细信息,要另开具对应发票的明细清单(明细清单要盖章)
(c) 2016 滁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对违反版权者保留一切追索权利 |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
主办:滁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滁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105号
建议使用IE8版本以上及分辨率为1440*900,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