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原卫生部、教育部共同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规范,11月20日起,明光市卫计委、市教体局联合组织人员,对全市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和卫生评价。
本次督查与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询等形式,严格对照《安徽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考核标准》对托幼机构内卫生保健行政管理、保健人员资质及配备情况、卫生消毒、入托入学查验及传染病预防与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督导暨评价,有效加强了我市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了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为保证儿童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明光市卫计委常伟伟
2018年11月21日
(c) 2016 滁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对违反版权者保留一切追索权利 |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
主办:滁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滁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105号
建议使用IE8版本以上及分辨率为1440*900,效果更佳